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09:32:10      点击次数: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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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1500001304s00189x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内河湖【2022】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2/3,地方配套1/3,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盛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10处国家基本水文站、2处水位站、158处雨量站提档升级,分别实现水位、流量、降水、蒸发等水文要素的全量程自动在线监测。其中水文站:兴安盟2处,分别为两家子(三)站、保隆(二)站;通辽市3处分别为大兴业(四)站、总办窝堡(莫二)站、通辽(五)站;赤峰市3处,分别为白音他拉站、乌丹(四)站、西泉站;锡林郭勒盟1处,为大河口(四)站;呼和浩特市1处,为三两(三)站。水位站分别为昆都仑水库水位站(坝下)和巴彦高勒(闸上二)水位站。雨量站:兴安盟15处、通辽市30处、呼和浩特市55处、赤峰市39处、锡林郭勒盟11处、鄂尔多斯市1处、包头市1处、呼伦贝尔市4处、乌兰察布市2处; 4.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12个月,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监理服务期为整个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5.总投资:投资概算 2828.31万元。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其中施工2440.26万元,监理66.05万元; 6.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其中施工5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项目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合同估算价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兴安) 1、两家子(三)水文站:右岸护坡整治700m,新建断面桩6个、设施保护标志牌3个,水尺7根,更换雷达水位计1套,改造既有缆道配置自动缆道测流系统1套,新购视频监控设备1套(8探头),配置自动蒸发(Φ20cm)器、自动气温、水温仪各1套,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以及站房维修、附属设施等。 2、保隆(二)水文站:右岸及护底100m护坡整治,新建观测台阶路10m、基本水尺3根、比降水尺4根,补充建设水准点2个、设施保护标志牌6处,配置移动雷达波流量监测设备1套,固定式泥沙在线监测系统1套,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Φ20cm、E601型自动蒸发器各1台,水气温自动监测设备1套,视频监控设备5套,应急照明LED灯2台,水文信息显示设备1台,汽油发电机(5KW)1台,以及站房维修、附属设施等。 3、19处雨量站: 兴安盟13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1mm),2处雨量站更换为称重式雨量计;呼伦贝尔4处雨量站更换称重式雨量计。 4、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766.82 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通辽) 1、大兴业(四)水文站:新建水尺2根,雷达水位计1处,7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1套、视频水尺1处,固定式泥沙在线监测系统1套,配置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Φ20cm自动蒸发器1套、视频监控摄像头2个,视频服务器1套。 2、总办窝堡(莫二)水文站:新建雷达水位计1处,7探头定点雷达波缆道测流系统1套,新购走航式ADCP 1台、自动蒸发仪Φ20cm 、E601型各1套,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视频监控设备1套,视频服务器1台,视频会商系统1套。 3、通辽(五)水文站:利用既有缆道塔架配置自动缆道测流系统1套,缆道房维修,配置雷达水位计2台、基本水尺3根,新建视频水尺2处,配置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Φ20cm自动蒸发器1套,气象六要素自动监测系统1套,RTK一套,配置微型ADCP一套,遥控船1艘(与ADCP配套),视频监控设备1套,探照灯、视频服务器、视频会商系统各1套。 4、30处雨量站:30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1mm)。 5、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629.62 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赤峰) 1、白音他拉水文站:雷达水位计(抱箍式)1台、悬垂式水位计1台,借助交通桥安装7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1套,新购旋杯流速仪(低速)1台、电波流速仪1台、测流无人机1架,气象观测场由6m×6m扩建为12m×12m规格,新购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百叶箱1套、自动气温设备1套、自动Φ20cm、E601型蒸发器各1套,新购激光测距仪、电子水准仪、电动冰钻各1套。 2、乌丹(四)水文站:配置抱箍式(可拆卸)雷达水位计1台、悬垂式水位计1台,配置低速旋杯流速仪2台、借助交通桥安装5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1套,新购电波流速仪1台、走航式ADCP一套、无线遥控船1艘,配置自动蒸发仪(20cm)、自动气温仪、百叶箱(温度表)、气象六要素自动监测系统各1套,新购激光测距仪、电子水准仪、RTK各1套,新购电动冰钻1套。 3、西泉水文站:配备平行双轨移动雷达波测流系统1套,雷达水位计1台,旋杯流速仪和电波流速仪各1套,新建自动缆道测流系统1套,新购ADCP(走航式)1台,无线遥控船1艘,气象场配备1套Φ2Ocm自动蒸发系统、百叶箱1套,自动气温仪1台,气象六要素监测仪1套,扩建现有气象场为l2m×12m,测绘仪器配置激光测距仪、电子水准仪、RTK各1套。 4、39处雨量站:39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2mm)。 5、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638.18 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锡林郭勒) 1、大河口(四)水文站:进行断面整治50m,补充建设水准点2个,改造并新建水文测桥1座,配置Φ20cm自动蒸发器1套、旋杯流速仪1台、旋桨流速仪2台,新购激光测距仪和电子水准仪各1套,配置应急照明LED灯、电动冰钻各2套。 2、11处雨量站:11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1mm,2个通信终端、2张SIM卡)。 3、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91.29 5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呼和浩特) 1、三两(三)水文站:测验河段断面整治50m,新建断面桩2个,新建固定雷达波测流龙门架1处,配置5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1套,视频水尺1套,Φ20cm自动蒸发器1套,新购ADCP(走航式)1台、RTK测量仪1台,配置视频监控摄像头3个、应急照明LED灯1台。 2、2处水位站:昆都仑水库水位站新建雷达水位站1处;巴彦高勒(闸上二)水位站新建雷达水位站1处,基本水尺6根,新购探照灯1套。 3、59处雨量站:呼和浩特55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1mm);鄂尔多斯1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1mm),包头1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1mm),乌兰察布2处雨量站更换翻斗式雨量计(精度0.1mm)。 4、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314.35 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1-5标段)包括10处国家基本水文站、2处水位站、158处雨量站提档升级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66.05 合 计 2506.31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施工标段(1-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文服务或者水文仪器研发、安装等相关内容; 或具有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文测报系统设计、实施与维护,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文服务或者水文仪器研发、安装等相关内容); 施工标段(1-5标段)投标人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标段(1-5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水利、水文水资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监理标段(6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单位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银行缴费凭证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即可)。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施工标段(1-5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一项同类水文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根据项目实际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工期等客观情况,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承揽其中一个标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及证件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相关评审信息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如有弄虚作假者或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开工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技术支持:各投标人在使用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08:30-17:30)致电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 4.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1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0号 联 系 人:周 航 联系电话:1804834050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盛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利佰佳国际B座2416室 联 系 人:郑雪云 联系电话:1824712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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